全校各学院:
按照学校党委指示精神和学校《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黄院〔2020〕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掌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情况,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明确工作职责。各学院党政负责人为本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疫情防控工作。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职尽责,做好防控工作。学生工作人员要服从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积极配合本学院党政领导开展工作。
2.启动疫情零报告制度。各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为本学院学生疫情报告联系人,全体学生工作人员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及时收集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每天16:00前报告本学院学生情况(情况报告见附件1),突发疫情应立即先电话报告再电子稿书面报告。
3.全面开展排查。各学院要对全体学生进行排查,认真填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与排查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统计人员包含全日制在籍专科生、联合办学本科生(以上均含校外顶岗实习学生),中国籍学生信息表于1月28日16:00前报送给学生处,留学生情况报送给国际教育学院。
4.加强防控宣传。各学院要采用微信、短信、QQ、微博等多种渠道提醒全体学生,避免前往疫区或疫区周边开展社会实践、走亲访友、旅游等活动,告知有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学生,密切关注身体状况。如有接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应主动向所在地疾病防控部门报告,并主动居家隔离14天,如出现发然、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要高度重视,及时到政府指定医院规范就诊。
5.严格按要求返校。各学院要通过有效方式通知每一位同学严格按照学校寒假放假要求时间返校,不得提前返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推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等待上级决定后再另行通知。顶岗实习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实习期间如需返校,需报辅导员,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6.加强关心慰问疫区学生。1月28日前,各学院辅导员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联系湖北籍尤其是武汉的学生,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准确了解他们是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情况,提醒学生注意防护,如有突发情况,及时报告给辅导员,并立即上报。
7.信息及时报送。各学院要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确保报送信息准确,仅需报送电子稿即可,信息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王宇老师处,联系电话:13849120262(手机、微信同号)。
附件: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零报告信息表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与排查学生信息统计表
十大网投靠谱平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