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前后学校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4/04 06:31:58 责任编辑:郝迪婧  审核人:王靖]

示范区属地大中专院校,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当前,全国疫情仍呈多点散发、多链条传播态势,校园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多变,十分严峻。临近清明假期,外来人员流动较大,为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健康,现就进一步做好“清明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假期师生管理 。各学校要及时了解全国各地疫情管控动态,并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对中、高风险地区入汴的师生登记造册加强管理。各大中专院校结合省厅要求研判清明节假期管控措施,建议假期期间对不返乡师生仍采取封闭管理。在市内居住的师生员工,坚持家校点对点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布置过重的家庭作业,要注意教育引导学生参加适当的家庭劳动,加强体育锻炼,注意用眼卫生,适当使用手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严格人员流动管理。“清明”假期期间,面对疫情,提倡异乡祭祀、居家追思、网络祭扫,原则上师生及家长非特殊情况不出市、不跨县区流动,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病例的地区,确需外出要严格落实外出审批报备和健康监测制度,学校要对外出师生及家长建立台账,跟踪管理,对该类人员提级管控。按照省厅最新要求,从本省无本土病例的市,返回到学校驻地的师生及家长,一律实行“五天三检”,核酸结果全部阴性后,经学校允许方可入校。从本省有本土病例的市(不含疫情所在县)返回的,按属地政策要求落实不少于 7 天居家健康监测,至少“七天三检”,健康码为绿码、核酸结果全部阴性后,经学校允许后方可入校。从外省和本省有疫情的县区返回的师生及家长,要按属地管理要求落实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未纳入集中隔离管控的,要居家隔离至少 14 天,再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学校允许后再返校。对不能离校人员合理安排食宿,加强人文关怀,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三、严格校园封闭管理 。假期过后,所有师生返校时需提供双码、承诺书,各学校要统一组织做一次核酸检测。要加强校园管理,严格管控校门,无关人员、车辆不得入校。各单位要继续落实豫疫防教专办〔20225 号通知和 2022 年第六次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要求,寄宿制学校和高校,要加强对教师和后勤人员的管控,同学生一样落实闭环管理相关要求,做到外出一律报备,不隐瞒行程,不聚餐、不聚集、两点一线。教职工在校内居住的,非必要不外出;在校外居住的,坚持家校点对点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切实承担起应有的防控责任。

四、加强疫情应急演练 。假期过后,未开展疫情防控演练的学校要组织学校开展一次全员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完善疫情防控措施,提升疫情防控应急反应能力,熟悉应急处置具体过程,促进学校防控和救治工作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

五、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 。清明节假期期间,示范区各小学应按照片区招生的范围,继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进行线下教学进行排查,排查结果每天上午 1100 之前上报学区,学区汇总后上报体卫艺科。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专班

(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体育局代章)

2022 4 1